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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发布于:2026-06-05 09:39:08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广东省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商务厅

2026年5月21日



(本文有删减)



广东省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推动广东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会展经济对支撑产业升级、激发消费需求的引擎作用,全面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建设国际会展高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到2028年,广东省展览面积达到2900万平方米以上、展览数量稳定在800个以上,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和行业号召力的品牌会展项目,培育一批具有专业化、国际化水平的品牌会展企业,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世界级会展产业生态圈,会展业综合实力、全球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

 一、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

  (一)持续提升龙头展会全球影响力。支持广交会优化展商展品结构,丰富贸易促进活动,完善线上平台功能,加强境外专业机构和社交媒体合作,持续提升全球影响力。支持文博会突出博览和交易功能,打造国际文化产业头部展。支持中国航展招引全球顶尖企业参展,提高境外展商比例。支持高交会深化市场化运营机制,提升展会交易功能与国际化水平。支持建博会、家博会、橡塑展、照明展、美博会、光博会、工博会等具有全球领先优势的市场化运营品牌展会提升境外参展商、采购商和观众比例,同步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会议。

  (二)做大做强专业品牌展会集群。支持各地市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培育举办专业品牌展会,推动展会与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家具、陶瓷、建材、卫浴、纺织服装、演艺装备、珠宝首饰、医疗器械等领域专业展会做大做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标杆。支持电子信息、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汽车产业、智能终端、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等与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高度契合的专业展做精做强。支持广州博览会、东莞台博会等展会增强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功能。

  (三)引导培育细分领域新锐展会。围绕新型储能、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新质生产力方向和养老健康、宠物经济、谷子经济等新兴消费领域,培育一批前瞻性、引领性的新锐展会。鼓励中小展会通过跨界合作、联营联办等方式整合资源、加速成长。深化会展与商务、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的联动发展,打造一批商旅文体联动展会项目。

  二、培育招引一批专业领先的会展企业

  (四)引育并举壮大会展主办企业规模。大力招引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落户广东设立子公司或区域总部。鼓励有实力的主办企业跨区域、跨行业整合市场资源,提升组展实力,实现规模化发展。围绕广东重点产业和海外市场布局,鼓励会展龙头企业赴境外自主举办高质量品牌展会。支持具有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及创新发展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粤东西北地区会展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我省会展业经营主体整体发展壮大。

  (五)提升会展服务企业专业协同能力。打造覆盖展前、展中、展后全流程服务生态体系和专业化支持的综合性会展服务产业。设计与搭建领域,鼓励使用绿色新材料与模块化技术,推动会展业绿色发展。物流与仓储领域,支持物流企业采购自动化分拣设备、物流机器人等数智装备,规划建设高标仓、专业仓,提升服务水平。培育组织策划、运营与现场服务、商务与技术支持、配套与延伸服务等各类会展服务企业,满足参展商、采购商需求。鼓励会展服务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三、梯度建设会展城市群

  (六)高标准建设广州、深圳国际会展城市。广州、深圳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会展城市,高质量办好广交会、高交会、文博会、中博会等大型展会,打造一批产业引领型、市场引领型的行业标杆展会。积极承办涉外展会,深化与全国性商协会、国际性机构的合作,引进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商业展会、国际会议。发挥龙头展会溢出效应,办好同期配套展会。稳妥推进广州空港博览中心二期等项目如期建成投用,持续完善重点场馆周边配套设施建设,优化重点场馆交通动线规划,推动旅游景区、酒店业、餐饮业协同赋能展会。

  (七)构建会展特色城市矩阵。佛山、东莞市着力提升陶瓷展、家具展、广印展、机床展等工业展能级,拓展消费类会展,打造“产展销”一体化展会,促进展产深度融合。珠海市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链品牌展会,引入国际会议和行业会议活动。汕头市着力提升服博会、玩博会等品牌展会影响力,做大做强专业化特色展会。湛江市办好水产博览会、农业博览会等展会,做强“鲜美湛江”会展品牌。中山市做强古镇灯博会、家电交易会、中山游博会等展会。各地结合产业和区位优势举办特色展会、引进优势会展项目。

  四、深化展会国际合作

  (八)深化粤港澳会展合作。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会展业联盟作用,深化粤港澳会展产业合作,促进大湾区会展资源流动、信息共享、品牌共创、协同发展,推广“一展双城”“一展多地”办展模式。深化深港会展合作,在重点展会招商招展、专业观众邀请、“会展+”等方面联动合作。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大会,支持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平台承接港澳高端会展活动。

  (九)加强展会国际合作。深化国际组织合作,加强与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组织对接,争取更多国际行业年会、峰会在广东举办。发挥海外经贸网络作用,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市场。实施“粤贸全球”“服贸全球”计划,每年组织企业参加不少于300场境外展会,更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五、创新会展发展模式

  (十)科技赋能业态提升。支持会展企业广泛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等技术,推动线上线下展会融合发展,打造智慧化、沉浸式体验展会。鼓励展会策划、组织、搭建、咨询等服务环节利用数字技术实现业务协同与模式创新。鼓励发展“人工智能+会展”模式,深化人工智能在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等大型展会应用,培育智能导览机器人、数字人客服、多语种智能翻译等应用场景,提升国际客商参展参会体验。

  (十一)推动场馆功能拓展。强化广州、深圳专业会展场馆核心引擎功能,支持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市及粤东西北地市结合实际完善会展场馆功能,形成联动发展、错位互补的全省场馆布局。完善展馆服务设施,支持既有会展场馆智能化改造,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集成智慧管理、信息化服务,实现场馆运营数字化、服务智能化,提升运营效率与安全保障能力,为展商、采购商提供便利。鼓励盘活符合条件的存量闲置场馆改造为集会议展览、餐饮酒店、商业办公、演艺赛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会展综合体。积极引导展馆承接新品发布、文化演艺、体育赛事、高端论坛等多元商业活动,拓展非展会租金收入,提升场馆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十二)推广绿色会展模式。加强《会展活动碳足迹核算与碳中和实施指南》《绿色展装要求》《会展活动低碳管理技术要求》《会展活动可循环材料使用规范》《品牌展会低碳运营指南》等省级地方标准宣传推广和应用,在场馆运营中推广使用绿色能源、节能设施,鼓励主办方招展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全面推行电子门票、无纸化办公和数字化信息交换,减少物料消耗。对积极开展碳中和的大型展会活动,在政策支持、信用评价、宣传推广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六、加大会展资源支持

  (十三)优化会展发展环境。鼓励各地市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会展审批、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畅通展会服务渠道。加大重大展会综合保障力度,大型国际展会期间,在主要通关口岸设立专用通道,优化入境展品查验监管模式,为参展人员和展品提供通关便利。优化展会出行和安全服务保障,对于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强化城市公交、地铁、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运输服务保障,科学合理确定展馆内外、周边安保人员、交通协管员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建立精准高效的政策促进体系,支持品牌展会与本地区主导产业协同联动。

  (十四)夯实会展发展基础。强化跨部门会展业协作机制。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支持我省高校设置会展业相关学科专业,培养复合型、专业化展会人才,引导本省高校、职业院校与举办方、场馆运营方和展会服务商加强校企合作,加强展会高端人才海外办展培训,支持举办会展有关赛事活动。鼓励各地按规定对引进符合条件的展会高层次人才给予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展会境外高层次人才及时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托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建立全省会展业统计数据库,加强展览业统计监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推动数据共享。

  (十五)加大会展宣传推广。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商协会、会展企业、会展场馆、专业机构资源力量,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宣传,提升广东会展业国际影响力。对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等重点展会活动,由展会举办地宣传部门统筹为展会提供地标建筑、机场、高铁站、公共交通、市政道路等宣传支持,主流新闻媒体、社交媒体、垂直媒体精准投放流量支持,提升重点展会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协同联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省商务厅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