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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于:2023-12-23 14:50:12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会展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和先导性产业,是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对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要有突破”重要指示精神,锚定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引领,加快推动全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全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展会并重、量质齐升”总体原则,以名城、名馆、名展、名会、名企为抓手,提升全省会展业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市场化、国际化、智慧化、绿色化水平,加快构建体系完善、市场活跃、品牌集聚、效益优良的会展经济新格局。进一步发挥会展业在扩大开放、带动产业、促进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贡献会展力量。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沈阳、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会展名城卓有成效;全省会展业形成沈阳、大连“双核驱动”,其他各市和沈抚示范区“多点发力”的“2+N”新发展格局。高水平办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中国(大连)国际海洋商贸博览会等重大国家级展览,推动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要国际会议提质升级,全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窗口和平台,实现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一年恢复巩固。2023年,着力推动全省会展业全面恢复,加快推进会展场馆规划建设,完善场馆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场馆配套公共交通,巩固会展业发展基础。利用场馆、商场、酒店、体育馆等设施因地制宜举办各类会展活动。加强品牌会展打造,培育一批自主品牌会展活动。提升经营主体能级,培育一批重点会展企业。加大招展引会力度,引进落地一批国家级、国际性展览和会议。
  ——两年提速提升。2024年,全省会展业整体实力提升、发展提速。国家级重大会展活动品质进一步提升,国内外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自主品牌会展数量进一步扩展,培育一批特色品牌会展活动。办展办会规模加速增长,形成“周周有场景、月月有会展、全年不间断”的火热氛围。

  ——三年创新突破。2025年,全省会展业发展取得创新突破,“名城、名馆、名展、名会、名企”初见成效。会展规模稳步增长,保持东北地区领先,位次挺进全国前十。年度举办规模以上会展活动(在会展场馆举办的展览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览或在会议中心举办的人数达到300人以上的会议)超过300场,会展活动总面积突破400万平方米。重大展会取得新突破,做强做优6个国家级展会。会展品牌取得新突破,打造自主品牌会展活动70个。经营主体取得新突破,培育重点会展企业50个。招展引会取得新突破,引进落地国家级、国际性会展项目10个。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会展业新格局。加速形成“双核驱动、多点发力”的“2+N”新发展格局。按照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着力培育和建设以沈阳和大连为“双核心”的东北亚国际会展名城。沈阳市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大连市围绕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依托现代化会展场馆,聚焦国家级、国际性品牌会展活动,构建会展经济全产业链,培育会展产业集群,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国际展览目的地城市和全球会议目的地城市。其他各市和沈抚示范区“多点发力”,依托区域资源和重点产业链,更好接续“双核”会展发展势能,承接区域性会展活动,打造特色会展集聚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贸促会;以下均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办好重大会展活动。集聚各市和省(中)直各单位资源力量,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将我省国家级展览和国际会议打造成开放层次高、辐射带动强的重要开放载体。将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打造成为面向东北亚最具影响力的综合经贸展览平台;将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打造成为引领行业发展、汇聚尖端技术、助力产业集群发展的国内外一流工业展览平台;将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打造成为数字领域开放合作国际性综合展览和交易平台;将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打造成为汇聚行业智慧、引领行业趋势的最具影响力的工业场景发布和尖端技术交流国际会议平台;将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打造成为世界知名公司、各国和地区政府之间对话互动合作的国际会议平台;推动中国(大连)国际海洋商贸博览会、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等国家级展览向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
  (三)强化会展设施建设。科学规划现代化会展场馆、配套商务、周边交通等会展设施,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交通等专项规划。增加国内外航线、航班班次,提升城市服务辐射功能。推进场馆周边公交、地铁配套建设,提升展馆交通辐射功能和便利化水平。围绕东北亚国际会展名城建设,推动沈阳市、大连市规划新建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现代化会展场馆及配套设施。鼓励沈阳、大连、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积极推进现有会展场馆现代化提升改造,完善场馆周边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场馆综合竞争力和会展承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新建与本地经济规模、产业发展、区域特色相匹配的多功能综合性会展场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四)推动展产融合发展。聚焦我省万亿级产业基地、重点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依托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发挥会展促进技术成果展示、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的产业引领和平台功能,协同发力助推“会展+”新模式,推动会展业与重点产业和领域互动发展,形成“重点产业有代表性会展”的新经济发展模式。深化会展与重点产业的融合,形成上下游贯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会展新经济生态圈。支持我省重点产业链培育或引进高质量品牌会展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专业化品牌会展活动,形成展产融合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贸促会)


  (五)培育自主会展品牌。按照“量质齐升”原则,打造一批标志性品牌会展,培育一批地方特色会展。在品牌会展打造上,要发挥沈阳市、大连市“跳高队”作用,主动引领自主品牌会展培育,依托沈阳都市圈和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打造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会展活动。其他各市和沈抚示范区因地制宜,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会展活动。引导和支持一批影响力强、成熟度高、发展潜力大的自主品牌会展做大做强,打造“辽宁会展”金名片。建立品牌会展评价机制,制定“辽宁品牌会展”认定办法和标准,定期组织评价认定,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贸促会)
  (六)引进和培育高端会议。坚持“展会并重”发展,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扣时代主题,体现辽宁特色,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高端会议。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着力引进一批标识度高、显示度强、影响力大的专业会议。抢抓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重大发展机遇,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和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动承接并积极申办在东北亚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会议和论坛。推动自主品牌展览与高端专业会议、论坛结合,巩固和提升现有品牌会议层级水平,扩大吸引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外办、省贸促会)



  (七)壮大会展业经营主体。精准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度高、带动性强的会展产业链链主企业落户我省,壮大一批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的会展策划、主办、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理念、多元发展、模式创新的龙头会展企业,形成以大型会展企业为龙头、中小型会展企业协调发展的会展市场体系。推动一批中小型企业与会展场馆、商协会、高等院校等建立战略联盟,提升专业化水平。支持更多企业列入商务部和省级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贸促会)
  (八)激发市场化办展活力。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的原则,规范政府主导型会展活动,推进会展活动市场化转型,着力提升会展活动质量和效益。各市、沈抚示范区要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和消费热点,引导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各类专业展会、消费展会等会展活动,推动市场化会展活动“百花齐放”,加快会展经济繁荣发展。大力推动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通过市场化方式举办各类专业会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九)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进会展企业、会展项目与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等知名国际组织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认证。发挥沈阳、大连双核心会展城市引领作用,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会议和活动,推动国际性高端专业会议与高端品牌展览联动发展。组织企业“走出去”办展,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的商协会和贸易组织的交流合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办、省贸促会、大连海关、沈阳海关)
  (十)实施数字化赋能会展。推动会展业数字化转型,顺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发展趋势,利用人机交互、人工智能、大数据可视化、元宇宙等新技术,推动“数字+会展+体验”等新场景加快发展。支持办展单位发展智慧会展、云展览等新业态,打造“线上会展”平台,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会展新模式。推进智慧会展场馆建设,提升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广数字化场景应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营商局、省贸促会)
  (十一)促进绿色化创新发展。倡导绿色、低碳、可持续办展理念,积极发展绿色会展。鼓励节能、环保、低碳、节俭办展,全面构建绿色会展体系。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搭建”“绿色处理”“绿色服务”。支持绿色会展技术创新,推行简约化、模块化、低碳化、安全化的环保展台,加强会展物料回收循环利用。加强与国际会展组织、标准化机构合作,鼓励和支持重点展馆、重点会展开展试点,推动绿色展馆、绿色会展认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
  (十二)下真功夫“招展引会”。主动对接全球知名商展、国际国内大型品牌展览主办方,招引一批高水平、专业性、市场化的品牌巡展和会展活动落户我省。主动对接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等重点企业,招引一批高质量的年会、行业大会、专业论坛等品牌会议。主动对接国家部委、重点行业组织,深入挖掘本系统、本行业展览和会议资源,积极招引全国性行业会展活动到我省举办。加快引进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国际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会展项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外办、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省工商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辽宁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由省商务厅牵头推进全省会展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各项工作。各市和沈抚示范区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地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统筹会展业发展的职能部门,提升政府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政府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省消防救援总队)
  (二)加大要素供给。加强会展业发展所需用地供给,保障现代化会展场馆建设合理用地需求。鼓励由各市、沈抚示范区主导展馆投资建设的模式,保障兼具公共性和市场性的会展场馆稳步开发和运营。积极为会展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灵活运用各项措施,降低会展企业信贷融资成本。统筹利用现有支持会展业发展相关财政政策,支持招展引会和会展名城、名馆、名展、名会、名企建设,着力提升会展业市场化发展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力度。沈阳市和大连市要加强对东北亚国际会展名城建设的统筹规划。(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监管局)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做好会展活动审批、传染病防控、展品通关、海关监管、安全生产、交通疏导、境外人员参展等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压实会展活动消防安全、安保、传染病防控的举办地属地责任和主办单位、场所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举办会展活动,依法合规做好相关审批工作。发挥公共宣传资源作用,加大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处理会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强化会展举报投诉受理能力建设。为我省企业和人员赴境外参加会展活动提供便利服务。(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政府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知识产权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
  (四)培养会展业高端人才。建立“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机制,组建辽宁会展业专家智库,加强会展经济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会展行业高端人才引进和培育,鼓励高等院校设立会展专业,推进会展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交流、合作、实训,支持会展行业领域技能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开展行业技能大赛,推动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开展会展行业学习交流,通过组织行业交流论坛、会议等活动,将国内外先进办展思路、办展经验引进我省,提高省内会展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
  (五)完善统计体系。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会展业统计体系,探索建立商务、贸促、统计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定期交换信息。推动数据采集与核算分析平台化,提高数据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拓展优化会展业重点联系样本企业,鼓励支持企业加入国家级和省级会展业统计样本库。各市和沈抚示范区要加强样本企业管理和调度,严格把关数据填报和行业运行跟踪。(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