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和南京相继出台会展扶持政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两座城市都对提升会展活动质量给予了不同额度的扶持。其中,南京明确提出,提高综合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和推动会展全产业链和各运行端点提升服务品质,鼓励应用信息技术发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优势。
近期以来,各地相继出台的会展扶持政策,其扶持的范围更为广泛,已覆盖了会展上下游产业链,关乎到会展业整体的提升。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智能科技的发展,各地在鼓励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
根据北京和南京出台的政策发现,两座城市会展业的发展规划更契合其城市属性,且扶持政策也更趋灵活性,除具体扶持标准外,对大型展览和会议活动均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补助。
南京:鼓励会展产业链提质创新发展
6月13日,南京市贸促会、南京市人民政府会展业办公室和南京市财政局印发南京贸促会〔2019〕25号文和南京市财政局〔2019〕192号文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了一系列扶持会展业、展馆、品牌会展项目、国际会议和引进高端会展人才的措施。
《通知》提出,对在南京从事会展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并对在南京落地展览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会展企业,将按照南京市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显示,对展馆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并对提升展馆改造,绿色化、智慧化建设,经第三方评估和运行达标后,按项目投入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推进南京空港会展小镇建设,按目标,补助额度不高于其上一年度对地方财力贡献的50%。
在建设展览项目高品质方面,南京对在专业展馆举办的或引进符合“4+4+1”主导产业,且与展馆签订落地3年协议的贸易类展览项目,符合补助标准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80万元的补助。对引进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项目,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满三届后,还将给予每届举办后增加20%补助。
为鼓励会展搭建、展示和平台交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等创新发展的服务方,经评估达标,将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若通过创新展览项目,经评估达标,给予前期研发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通知》明确,对南京通过UFI认证或成为ICCA会员的展馆,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补助。
为引进和培养高端国际会展人才,将对从事3年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注册会展经理(CEM)资格证书等行业认可的会展高级资格认证,按照个人培训费90%的标准给予补助。
北京:创新升级 提升会展品牌竞争力
6月5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2019〕12号文《关于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以下简称《措施》),出台了对提升会展品牌影响力、品牌展会升级、会展创新等给予扶持和奖励。
《措施》强调,为促进北京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会展业服务首都“四个中心”的能力,提升会展业品质,提高会展经济效益,推动北京市商业会展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信息化发展。
根据《措施》规定,在提升会展品牌影响力上,鼓励展览与会议融合、支持关联展会整合、加强品牌展会国际宣传。其中,对在展会期间举办国际性行业年会或行业发展论坛,组织推广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发布行业发展报告等活动,达标后给予主办方30万元奖励。
《措施》鼓励品牌展会加强国际宣传推广,提升品牌价值和国际影响力,对在北京市连续举办五届以上(不含)的展会,组织国际路演、海外宣传推介或投放主流媒体广告等活动,给予主办方不超过30万元奖励。
为了更好地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措施》对新举办的“高精尖”产业展会、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重点领域展会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展会,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国际参展商(含台、港、澳地区和外商投资及合资企业)租用展览面积占总展览面积的比例达到10%及以上的,给予主办方不超过5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三届。
《措施》鼓励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国际专业展会,对新引进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国际参展商(含台、港、澳地区和外商投资及合资企业)租用展览面积占总展览面积比例达到20%及以上的,给予主办方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三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