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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广州市品牌展会名单(初拟)的公示

发布于:2023-11-17 21:41:49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3〕29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市品牌展会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3年该事项项目申报、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等工作。按照《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22〕3号)规定,现将2023年广州市品牌展会名单(初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1月24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名单不是最终结果,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奖励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6日

(联系人:段小姐,电话:88906182;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